乐工发[2012]1号
乐山市总工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乐山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以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为主题,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开展职工群众工作为主线,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总基调,服务“两化”互动发展推进年,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实施“三大工程”、突出“四个重点”、着力“三项建设”,为乐山“五年大发展、十年新跨越”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实施“三大工程”,在促进乐山更快更好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建功立业工程。围绕“两化”互动发展,扎实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创先争优劳动竞赛,突出抓好“窗口优质服务”、“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重点劳动竞赛,在乐自高速等交通重点工程继续深入开展以“六比六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重点抓好“三个十万”职工活动,力争全市职工参与经济技术创新、技能比赛和合理化建议分别达到10万人次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面达到90%。积极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以开展争创“五化五强”班组活动为载体,加强企业班组建设,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向纵深发展,全市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命名30个“乐山市工人先锋号”。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重点向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乡镇(街道)延伸。
劳模示范工程。大力弘扬“信念坚定、立场鲜明,艰苦奋斗、勇于奉献,胸怀大局、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新时代劳模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感召职工群众,引领社会风尚。认真做好2012年全国、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推荐宣传等工作,培养选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影响带动作用大的劳动模范,营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建立健全劳模电子档案,推进劳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完善和落实劳模政策,深入开展困难劳模关爱行动,实现劳模关爱常态化。
职工文化建设工程。全面实施《乐山市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1—2015)》,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重点加强对一线职工技术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升职工技术技能素质,培养一批“首席技师”、“金牌工人”。发挥职工创造主体作用,大力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督促企业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引导职工以企业发展为己任,把自身理想与企业发展愿景结合起来,为企业发展多作贡献。抓住“工会宣传月”、“五•一”等契机,开展健康向上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工会“大学校”阵地建设,着力建设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大学校”阵地,继续加强职工书屋建设,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企业”活动,巩固和建立长效机制,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突出“四个重点”,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深入推进“两个普遍”。在全市提前一年基本实现“两个普遍”目标基础上,巩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主抓、各方配合、职工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两个普遍”三年规划。一是继续推进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深化建会行动,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大项目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工会、行业(区域)工会联合会组建工作,大力开展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年内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到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到98%以上。坚持“三同时”原则,以工会组建带动工会经审组织和女职工组织建设,年内已建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组织组建率分别达到95%和85%。二是继续推进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大要约力度,扎实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努力完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工作链。以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实践多种实现方式,把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与切实有效提高协商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和履约率,推动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2012年底,全市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参与政府及相关部门涉及职工群众利益问题的政策制定,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劳动保障、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执法检查,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加大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的调查研究,协助解决企业派遣用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宣传贯彻《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提高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年内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完善城际工会联动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乐山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在职业危害严重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建材等企业中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推动建立健全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防治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力争已建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80%,表彰一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分类指导,有效落实职工民主管理权益。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活动,力争全市企业参与面达到90%。积极推动成立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党政目标考核,强化“党政主导、三方协作、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格局。主动融入“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和调处机制,力争全市60%以上已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配备调解员,基层及以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立率分别达到50%和80%。加强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困难帮扶实效。以纪念送温暖工程实施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的“四季送”活动,重点加强对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力争全年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00人,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1900人,生活医疗救助努力做到应助尽助、全面覆盖,“职工住院互助医疗保险”和“女职工大病保险”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继续加强惠民帮扶中心建设,以就业、就医、就学等为重点,推动惠民帮扶中心向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延伸,建立基层工会服务站,不断丰富帮扶内容,提升帮扶质量。实施彝区帮扶“暖冬行动”和“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重点帮助250名以上彝区青壮年农民掌握劳动就业技能,实现脱贫致富。
三、着力“三项建设”,夯实基础创先争优
组织建设。一是市总工会建设。认真组织召开好乐山市工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全面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科学谋划今后五年的工作,更好地服务乐山科学发展,服务全市职工群众。二是县(市、区)工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县(市、区)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公室《贯彻意见》,争取党政重视和社会支持,为县(市、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督查指导,增添改进措施,着力打造1—2个工作特色鲜明、维权成效显著、帮扶实力较强的县(市、区)总工会,开创县(市、区)工会工作新局面。三是基层工会建设。以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市12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力争实现全市开发区、工业园区100%建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100%建会,以点带面推动建会工作,广泛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增强企业工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园区。
作风建设。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中小企业等为重点领域,以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对象,“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开展职工群众工作,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四个在一线”,即企业和职工情况在一线掌握、政策宣传和维权帮扶在一线开展、劳动关系矛盾在一线化解、工会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工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工会机关效能建设,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注重工作实效性,推进工会工作数据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基础建设。大力推进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管理的审计审查监督,确保工会经费正确使用和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加强工会统计、信息信访、机关党建、定点帮扶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乐山市总工会
2012年2月10日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