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按照《中共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川工办发〔2017〕28号)、以及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乐山市总工会邀请符合条件、有资质的采购社会中介机构,参加乐山市总工会2018年度各类采购项目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比选,为本单位提供采购代理服务。
一、委托采购、工程招标范围
委托采购、工程招标范围为非国家规定必须公开采购(招标)的项目,具体包括: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项目;工程类20万元(含)以上项目;服务类10万元(含)以上项目。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四川省财政厅备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文件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3个工作日)在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领取。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人委托书)原件;
(二)经办人身份证。
四、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及截止时间(即比选会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2.时间:2018年 7月16日(星期一)14时00分
3.地点: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2号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会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在乐山市总工会( http://www.lsszgh.com/)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乐山市总工会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2号
联系人:李欢、王甫开
电话:0833-2139245
传真:0833-2131730
乐山市总工会
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