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总:把工会经费用在“刀刃”上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1年01月19日 浏览次数:2179
2011年元旦刚过,乐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赖淑芳同志就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在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委办发[2010]32号)的同时,强调工会经费就是要用在基层和职工身上。
会议决定,在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中,分配给63个单位送温暖资金330万元,其中市总工会本级配套资金50万元,重点对农民工、帮扶的彝区(马边彝族自治县袁家溪乡建设村暖冬行动)困难群众等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对夹江县灾后恢复重建职工“三中心”建设,市总工会本级给予设备配套补助经费计15万元。
市总工会将坚持把工会经费用在“刀刃”上,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支持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工会组织的爱心送到困难职工群众心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