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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省职工文艺会演活动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2年05月07日  浏览次数:2635
 

 

乐山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

2012年全省职工文艺会演活动的通知

 

乐工发[2012]23

 

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繁荣职工文化,不断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示广大职工投身改革、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风貌,鼓舞和激发广大职工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职工文艺会演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四川省职工文艺会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职工文艺会演活动于20124月—9月普遍开展,我市将推选优秀节目参加全省的评选及9月底在成都举行的“永远跟党走,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四川省职工文艺展演。

二、节目类别

(一)声乐类:独唱、重唱、合唱等;

(二)器乐类:民族乐器、西洋乐器等;

(三)舞蹈类:独舞、双人舞、多人舞等;

(四)曲艺类:相声、小品、戏曲、杂技、魔术等。

三、主题要求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祖国,歌颂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展示职工群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职工群众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性、企业特色和职工特点。

四、节目报送

(一)节目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市总工会组宣部。各单位每类别节目最多报2个,报送节目总数不超过4个。

(二)节目采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一个节目制成一个盘,不要将不同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单位名称,节目名称和形式。每个节目需填写《2012年职工文艺汇演节目报送表》(附后),并与光盘一并报送市总组宣部。

(三)各级工会在组织职工编排文艺节目时可通知市总工会组宣部,由市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考察。

(四)报送节目截止时间为2012620日。

五、节目评选及奖项设置

市总工会将邀请有关专业人员通过观看DVD光盘进行评选,对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整体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推荐优秀节目参加省总工会评比。

六、要求

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各单位至少选送一个节目。市总工会将本次组织文艺会演的情况列入2012年度工会工作考核目标。在组织开展职工文艺会演中遇到的问题或要求,请及时反馈市总组宣部。

 

附件:2012年职工文艺会演节目报送表

 

乐山市总工会

                            2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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