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劳模关爱周”
活动的通知
乐工办发〔2016〕2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四川省2016年“劳模关爱周”活动的通知》(川工办发〔2016〕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风尚,影响和带动全市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市总工会将在2016年春节前夕开展“劳模关爱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了解劳模生产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劳模实际困难、促进劳模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为主线,切实增强关心劳模、服务劳模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在全社会树立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时代风尚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引导全市广大职工适应新常态、作出新贡献,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奋力推动“乐山转型升级美丽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5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劳模慰问工作。各级工会要采取上门走访、座谈沟通、电话交流、寄发慰问信函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慰问活动,做到慰问劳模全覆盖、无遗漏,不断保持和增进工会组织与劳模之间的紧密联系,使劳模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重视和关怀。一要特别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劳模、离退休老劳模和长期坚守在工作生产一线的劳模,倾听他们的所思所想,了解他们的所急所盼,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他们关心的难点、焦点问题和实际困难。二要继续结合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市级劳模2016年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科学制定发放方案,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在春节前按时足额将慰问资金发放到劳模手中。三要摸清部分困难劳模的生活具体困难,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同配合,积极整合各方资源,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和救助。
(二)大力推进劳模宣传工作。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采取制作播出劳模事迹专题片、报载发布劳模事迹纪实等方式,展现劳模真实感人的先进事迹,展示劳模与时俱进时代风采,增强劳模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激励和带动广大职工争做时代先锋和行动楷模。要大力宣传关爱服务劳模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形成劳模受尊重、有地位、得实惠的鲜明导向,积极营造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劳模关爱周”活动的开展,将其作为2016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活动结束后,各工会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并填写《2016年“劳模关爱周”活动情况统计表》,于2016年2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