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3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2026
乐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的公示.doc
乐山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
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
标兵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精神,大力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决定开展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川工办发〔2013〕27号 )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层层评选和反复酝酿,现将我市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个人评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职工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乐山市总工会反映。
电 话:2139245、2131730(传真)
电子邮箱:lsszgh@126.com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2号
特此公示。
乐山市总工会
2013年4月24日
公示 名 单
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
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候选)
刘园,男,汉族,四川五通桥人,1976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东方电气集团东风电机有限公司电焊首席操作师,电焊高级技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