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浏览次数:1297
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乐山高新区总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现将《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川工办字〔2025〕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宣传贯彻执行。
附件.川工办字〔2025〕67号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返还政策的通知.pdf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