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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衣路33号部分资产拍租中介机构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3556

乐山市总工会拟选取专业的资产公开招租中介机构,承接我单位部分资产公开招租相关工作,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资产公开招租中介机构服务;

1.拍租委托人名称:乐山市总工会;

2.拍租项目名称:青衣路33号部分资产租赁权;

3.拟拍租资产:青衣路33号合同到期资产及空置资产;

4.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

5.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

二、公开招租服务费

服务费用按成交年租金的比率取费,由承租人承担。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响应文件需提供内容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2015年9月25日以来在四川省或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地区新注册的公司或换过证的公司,只需提供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具备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内容、挂网载体、宣传案例等),参加本次比选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

3.项目报价表(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资质及专业能力证明资料;

5.相关服务案例。

要求:比选资料共胶装一式三份(1正2副),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按委托人需要及时组织,流拍后,拍租机构须按委托人需要及时组织重新拍租。

2.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组织招标。服务期间若组织不力,拍卖效果未达到委托人预期,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合作,更换代理机构。

六、文件提交及评价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比选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00

2.比选地点:乐山市总工会六楼601室。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133416。

4.确定服务承接单位:经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乐山市总工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