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浏览次数:252
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峨眉山市总工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企业方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
公司工会向企业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针对工资待遇及福利等方面向员工征集意见,经过工会委员会讨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9:20在行政楼会议室进行了平等协商,形成了202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上午9:30公司工会组织公司职工代表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四次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应到35人,实到32人,请假3人,参会人数符合规定。
会议上企业方首席代表袁永胜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向代表们作了介绍,企业方代表任桂英对公司发展前景发表讲话,工会方首席代表吴勇川对集体协商情况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向代表们作了介绍,代表们认真听取和审议,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2025年度《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双方首席代表在参会职工代表的见证下签订了2025年《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
图片一:工会方、企业方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会议

图片二:职工代表们在大会上举手表决

图片三:工会方、企业方首席代表签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