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乐山市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涌现出了一大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乐山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市总工会把加强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会上下集中力量打造r 品牌,不断探索和完善培养劳模、宣传劳模、关心劳模、服务劳模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创新,重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乐山转型升级、美丽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做好劳模培育选树。建国以来,我市共评选各级劳动模范2055人次,其中30人获得全国劳模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506人获得省部级劳模荣誉称号,1518人获得乐山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民主推荐、逐级遴选,产生了38名最具代表性、最能体现行业特征的全国、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长期以来,全市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弘扬,在全社会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二是切实提高劳模待遇。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劳模待遇,切实维护劳模权益。在2014年召开的乐山市第六届劳模大会上,市委、市政府表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47人,安排奖励资金30万元,将劳模一次奖金奖励标准在原每人1000元基础上提高到每人2000元。从2015年起,市政府设立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每年发放慰问金72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总工会出台了多项关爱劳模的举措:一是抓好劳模体检。全市11个县(市、区)总工会成立劳模体检办公室,至2012年起,市总工会累计下拨资金20余万元,按照人均400元至500元标准,组织各地各单位市级以上劳模体检,累计体检500人次;二是组织劳模疗休养;为保障市级劳模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积极争取全总、省总政策支持,自筹资金12万元有主题、有计划、有专人组织部分市级劳模外出疗休养,每年约100人参加疗休养;三是深化劳模慰问。扎实开展“劳模关爱周”、“劳模宣传月”活动,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共走访慰问劳模930人,其中市级劳模640余人,发放慰问和帮扶慰问金65.75万元。其中,市总本级筹集资金28余万元,分别在国庆节、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五上门”、“六上门”劳模活动,慰问劳模代表140多人。四是弘扬劳模精神。组织编撰《乐山劳动模范画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集中展现模范风采,标榜劳模力量。投入资金20余万元,借鉴“乐山好干部”颁奖仪式,精心筹备“劳模精神感动乐山”——向劳模致敬典礼,充分展示劳模风采,弘扬劳模精神,汇聚乐山追赶跨越、美丽发展正能量。
三是加强劳模信息管理。为全面及时掌握劳模基本情况,提高劳模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市总工会全面升级劳模信息管理软件,并安排专人负责操作,目前数据库已经收集并核实了2000多名劳模的详细信息。在此基础上,市总制定了《关于加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如出现劳动模范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下岗、失业、工作单位变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处理以及发生天灾人祸、患有绝症、危急重症住院治疗或抢救、逝世等特殊情况,有关工会应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凡劳模发生天灾人祸、患有绝症、危急重症住院治疗或抢救,劳模所在单位和所在上级工会应前往慰问,市总工会和市劳模办派员或委托有关上级工会前往慰问,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对有重大影响的省部级、全国劳模,由市总负责人出面慰问。
四是健全三项劳模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劳模联系机制。每年“五一”和元旦、春节前夕,市总工会都要组织工会干部上门走访慰问市级劳模,掌握劳模生活、身体和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劳模座谈会,听取劳模对工会工作和服务劳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努力为劳模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完善劳模学习交流机制。市总工会经常性组织市级劳模学习政治、经济、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免费为每位市级劳模赠送一份《四川工人日报》,组织市劳模代表参加省总干校、工会网络学院开办劳模先进本科学历班培训,不断提升劳模综合素质。三是健全劳模参政议政机制。市总工会积极动员和推荐劳模参加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建言政协组织增加劳模委员比例,努力为劳模参政议政和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创造条件,推动提高劳模的政治地位。目前,全市已有110余名劳模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