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发〔2021〕7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抒发全市职工爱党爱国情怀,鼓舞和引导全市广大职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经研究,将举办由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主办,市文化馆承办的“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乐山市职工合唱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四)14:00-17:00,4月28日14:00-18:00彩排。
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合唱内容
合唱聚焦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以“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以歌颂祖国、歌颂党、赞美劳动等体现新时代美好生活和反映职工健康文明的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紧扣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抒发职工情,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组队要求
(一)各县(市、区)总工会各组1支队伍参赛,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工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自愿组队参赛。参赛队于3月22日12:00前将乐山市职工合唱比赛报名表(见附件)报市总工会组宣部。
(二)每支参赛队人员为50—80人,含指挥、领唱、伴奏等所有舞台人员。参赛人员只能代表1个代表队比赛。
(三)参赛人员须为本地区/系统/行业的正式在岗职工(含农民工、“八大群体”,音乐教师职工可以参加比赛,专业团体<如歌舞团、歌剧院等>演唱人员不能参赛)。各参赛单位负责参赛人员身份鉴定,一经发现身份不符,取消参赛单位资格。
(四)比赛报名后,参赛曲目、人员等原则上不更改,确需更改,参赛单位须提出盖章书面申请。
四、比赛曲目要求
(一)每个参赛队只报1首曲目,每首曲目演唱及表演等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
(二)合唱音乐类别不限,可以是民族、流行、美声等。合唱可无伴奏,也可现场自行伴奏(原则上乐器自备),也可使用音乐伴奏带。合唱形式不限,可加入一定表演,但表演者应参与合唱。伴奏音乐为WAV或MP3格式,不得有前期录制的演唱内容。演出背景视频(尺寸规格另行通知),报名时一并报送。
(三)本次比赛所有曲目演唱语言为中文(普通话)。
(四)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单位承担。
五、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若干,并颁发奖杯。比赛结束后将评选优秀组织奖,并通报表扬。
六、评分办法
本次比赛评分包括曲目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4个项目,由评委现场打分,汇总后确定名次。
(一)曲目内容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符合比赛主题。
(二)音色音质满分为4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整体配合度高。
(三)演唱技巧满分为4分,要求整首曲目的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曲目演唱完整。
(四)仪表仪态满分为1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自己的身份;仪态稳重,富有当代职工的活力与朝气。
如总分数相同,则按照曲目内容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如曲目内容分数也相同,则按照音色音质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名,以此类推。
七、参赛要求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队伍须统一着装,参加比赛发生的食宿、交通、车辆、道具、妆容、服装、防疫等一切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
(二)请参赛单位自行为参赛人员(含领队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等有关保险,比赛期间如出现伤病或其他健康事故等情况,均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三)所有参赛视频的发行权、使用权均属于比赛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视频用于向其他单位推报参赛、展示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等,不另支付费用。
(四)参赛单位在排练、参赛时,应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参赛及有关筹备工作。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现场举办,将视具体情况采取线上等方式举办或终止举办比赛。
(五)比赛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职工合唱比赛,要将此次比赛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参赛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各参赛单位要落实专人做好比赛联络工作,精心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和比赛期间的保障联络工作,确保此次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联 系 人:王婧思
联系电话:2132340
乐 山 市 总 工 会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2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