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组〔2021〕5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落实《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工作规划(2020—2024年)》,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做实叫响职工之家品牌,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推荐申报2021年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市级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园区)、社区、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等基层工会组织,均可申报市级建设项目。重点为规上非公企业、乡镇(街道)、开发区(产业园区)、社区、八大群体行业基层工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所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较好,对于推进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具有较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优先考虑历年来获得过全国、省级、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
(二)覆盖和服务职工人数较多,职工之家阵地建成后能够发挥较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能够安排落实职工之家阵地建设所需的必要场所(用房)等,能够为职工之家阵地建设的组织实施、使用管理、长效运行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四)所申报项目于2021年11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推荐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逐级筛选、审核立项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自愿申报
各类基层工会在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政重视支持、充分征集职工群众意愿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筹划制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实施方案,并向上级工会申报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
(二)逐级筛选
各地各单位工会对本地本单位内基层工会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指导协调和认真筛选,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
(三)审核立项
市总工会根据推荐申报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统筹考虑覆盖和服务职工群众人数规模、所属基层工会工作基础、现有基础设施条件及项目类型结构等因素后,择优予以立项。
四、申报项目需报送的相关材料
申报项目应按照《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工作规划(2020—2024年)》中的建设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筹划制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该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背景、拟覆盖和服务职工群众基本情况、安排落实职工之家阵地建设所需的必要场所(用房)等基础设施条件情况、服务功能设置和所需设施设备器材购置等建设计划和具体内容情况、项目所需经费预算和筹集落实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和后期使用管理拟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情况、项目建设预期成效等方面的内容,并填报《2021年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五、申报和立项数量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按附件2要求数量推荐申报,其他单位根据实际自愿申报。市总工会根据申报情况,从中确定10个项目作为市级建设项目予以立项。
六、项目建设经费
市总工会安排市级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并综合考虑各项目规模、服务职工群众人数等因素分配下拨。项目所在地方工会要结合实际加强经费配套,所在基层工会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行政经费支持,共同协力推进项目建设。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动员、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充分调动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组织开展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今年市级建设项目落到实处、落地见效,项目申报书以电子文档和纸质件(加盖公章)两种方式,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送至市总工会组宣部。
(二)各地各单位工会要认真落实《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工作规划(2020—2024年)》,按照规划要求的数量,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职工之家阵地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市总工会将适时对各地建设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联系人:鲍学智 2133418
附件:1.2021年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2021年乐山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推荐申报数量分配表
乐山市总工会组宣部
2021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