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经〔2020〕2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新创造活力,促进职工技能提升,和创新技术转化。根据《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发〔2018〕25号)“到2020年,全市建成100个市级及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要求,现将申报2020年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目标
2020年拟命名33个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级系统工会、市属企业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中择优上报,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工会至少申报2个,其他基层工会按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市总工会将对汇总后的工作室进行评审和命名。已命名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支以劳模或工匠人才为带头人,专业技术、学历、年龄等结构合理,积极进取、团结协作氛围浓厚的5人以上的创新团队,并有效运行2年以上;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地(所),配备有可供正常开展创新活动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料、信息网络、器材工具、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以及用于创新活动的专项经费;
(三)具有一定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够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每年至少有1至2项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求相适应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至少完成1项得到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或有关方面认可、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
(四)具有明确的工作室发展规划、年度创新工作计划,能够规范有序的开展创新攻关、科研学习、技能培训、成果应用和转化,建有人员考评激励、内部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和台账。
三、奖励办法
对命名的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授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作为四川省(省产业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候选推荐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二)各级工会组织应当按照推荐名额和申报条件要求,认真进行评比筛选,择优推荐,按时按要求完成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数量1个以上的,要对申报工作室进行排序。
(三)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开展相互交流,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附件1)、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附件3)纸质件一式2份报送乐山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并将电子版和工作室场景照1幅(不限格式)发送至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邮箱。
联 系 人:毛 娴
联系电话:2133419
电子邮箱:3764264@qq.com
附件:1.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2.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3.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
乐山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
2020年8月3日
点击打开:乐工经〔2020〕24号 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乐山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