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发〔2020〕19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功立业。根据省总工会、应急管理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川工发〔2020〕13号)精神,市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一、组织机构
乐山市总工会、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组成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负责“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山市总工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参赛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比照市上竞赛活动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目标
扩大“安康杯”竞赛参赛范围,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非公、中小微、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参赛,推动工业园区入园企业整体参赛。参赛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继续深化,强化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场所的安全健康状况持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的意识和安全技能不断增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参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持续减少。
四、竞赛主题和要求
(一)竞赛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促发展,保安康。
(二)竞赛要求
一要围绕竞赛主题,面向基层、紧贴企业、依靠职工,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竞赛活动,做到既与时俱进又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既围绕大局又贴近实际、既体现行业特色又突出区域特点。
二要把握竞赛重点,把煤矿、建筑、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等高危行业和非公中小企业以及设备、技术、工艺落后的企业作为重点领域,把一线职工、农民工等群体作为重点对象,把组织动员工业、产业园区参赛作为重点任务。各地建立工会关系企事业单位参赛率不低于80%,应组织本地工业、产业园区整体参赛。
三要彰显群众性特点,着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组织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把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开展劳动保护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劳动卫生平等协商专项集体合同机制建设运行,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四要服务工作大局,把“安康杯”竞赛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突出竞赛对企业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重要工作的推动作用,争时间、赛质量、保安全、促发展,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做贡献。
五要提升竞赛质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查找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工作和“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关键因素,着力解决工作难点。提高竞赛组织策划水平,不简单追求活动数量,通过整合党政工会资源手段、整合区域性工作力量,突出打造影响力较高的品牌活动,增强竞赛的吸引力、凝聚力,切实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职业病防治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选择一个市挂图作战建设项目举办启动仪式,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要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做好部署和发动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更多企业和职工参加到竞赛活动中来。
(二)参赛报名。参赛范围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参赛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产业(行业)系统、企业联合会、集团公司等隶属关系报名参赛,不能重复报名。支持央属、省属在乐企业、行业协会参赛;央属、省属企业报名的同时,下级分公司、项目部等分支单位也要作为参赛单位报名。报名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收任何费用。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于2020年6月20日前做好参赛单位的组织报名工作,将《“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班组职工汇总表》(附件3)、《“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明细表》(附件4)、《“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表》(附件5)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检查指导。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要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督促竞赛工作,认真查找整改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提高竞赛质量和全市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检查和抽查。
(四)宣传报道。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运用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参赛单位的先进经验。各级“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
(五)考核评选。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按照《四川省“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参赛单位依据《“安康杯”竞赛活动自测自评表》(附件6)进行自查的基础上,根据参赛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情况和取得的实际工作成效,依据《“安康杯”竞赛考核表》(附件7),对参赛单位“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综合考评,对我市“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考核,选树一批市级“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考核文件待全市竞赛活动结束后,另文通知),并在市级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优中选优,按程序向省“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申报省“安康杯”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各级“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竞赛领导小组在年度内上报信息不少于 2篇,各参赛的市属建会关系企事业单位领导小组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信息质量将作为“安康杯”竞赛评比的参考因素。
同时,各县(市、区)、市属建会关系企事业单位竞赛领导小组要将年终竞赛总结(含参赛单位数、参赛职工数、工作成效等)以盖章扫描件电子版方式,于2020年10月23日前,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年度竞赛总结于2021年10月22日前报送。
市总工会联系人:张 波 2126157
附件:1.“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名单
2.乐山市2020-2021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活动计划表
3.“安康杯”竞赛活动单位班组职工汇总表
4.“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明细表
5.“安康杯”竞赛参赛单位表
6.“安康杯”竞赛活动自测自评表
7.“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乐山市总工会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